吉林市房地产按土地用途分来可分为:1、 居住用地 ;2、 公用设施用地(含商业用地);3、工业用地 ;4、仓储用地 ;5、对外交通用地 ;6、道路广场用地;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绿化用地 ;9、特殊用地。
吉林市房地产按房屋用途分类可分为:1、居住用途的房屋。2、工业用途的房屋。3、商业用途的房屋。4、文体娱乐设施。5、 政府和公用设施。6、 多功能建筑(综合楼宇,又叫城市综合体)。
吉林市房地产具有位置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因此,在经济学上也称为不动产。它的经济权属分为自物权也就是所有权,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他物权包括对房屋的地役权、抵押权、租赁权、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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