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上海社会保险 代理上海社保保险 代缴上海社会保险 代买上海社会保险 代购上海社会保险 代交上海社会保险 挂靠上海社会保险 上海社会保险代理 上海社会保险代办 上海社会保险代缴 上海社会保险代买 上海社会保险代交 上海社会保险代购买 上海社会保险挂靠
上海社保申报缴纳新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缴费强制划拨
上海出台“社保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在养老、医疗、失业的基础上新增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单位及其职工外还允许以个人身份参保企业未按时足额缴费将面临四项强制措施。
草案规定,国家要求征收的社保险种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三项扩大为全部五项,新增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参保主体除单位及其职工外,还将个人身份加入缴纳范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将面临多项强制措施。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草案规定了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采取的强制措施:
一是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用人单位欠缴之日起10日内发出限期补缴催告书,催告用人单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义务和相关法律后果。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查询其存款账户,根据查询情况报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划拨决定,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并将划拨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要求该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签订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缴费协议以及担保财产抵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置方式。
四是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或者担保期满仍未能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上海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一家经政府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成立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在广州。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特许经营许可证,是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专业从事社会保险行业有十年的经验,等到各行各界的肯定。欢迎各位在这方面有需要帮助的朋友前来咨询。咨询热线:
联系人:冯建锋
手机:18001767565 021-36352611-801
办公QQ:1873080036
办公1873080036@qq.com
公司网址:http://www.hr668.com
办公地址:上海闸北区恒丰北路林顿大厦1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