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一家融资租赁公司 I85-OO53-I23O
设立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本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
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全部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文件和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3)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租赁业务的,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并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依法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
(4)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准许经营的业务
(1)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a.租赁业务;
b.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c.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d.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a.融资租赁业务;
b.租赁业务
c.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d.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e.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f.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管理
(1)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安全,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风险资产按企业的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和委托租赁资产后的剩余资产总额确定。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商务部报送上一年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和上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是对外商投资租赁业实行同业自律管理的行业性组织。鼓励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加入该委员会
北京经典世纪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竭诚为您服务,公司主营业务为
工商注册、变更、注销等;税务注册、变更、注销等;各类姿金服务;公司收转,保壳业务;车脂标收转,各类许可证、备案、牌照、资质办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B座1104室
联系人:范晓旭 I85-OO53-I23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