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0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申请条件要求
一、导向计划的项目范围
2020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项目范围包括: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绿色制造,民营经济提升,装备工业,汽车产业,船舶工业,医药工业,民爆行业建设,电子信息产业,集成电路产业,超高清视频产业,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非煤矿山建设,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等共17类项目。
各地要严格把关,涉及超越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城市开发边界的项目,以及与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相关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规定不相符的项目,不予列入导向计划。
(一)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2020年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重点领域产业链水平提升、一般技术改造项目等3大类,其中:
1. 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属于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工业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简称“四基”)等领域,旨在解决一批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突破,申报项目需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年版)》工业强基的重点和方向。
2. 重点领域产业链水平提升项目
项目围绕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机器人、智能语音等优势产业,旨在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及价值链的高端进行延伸,促进上下游企业协作配套,推动形成上下游产品有机连接、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高质量全链条产业发展模式,提高产业自主可控水平,保持产业体系完整性。
3. 一般技术改造项目
除以上2类的其他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续建项目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新开工项目为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并计划于2020年开工的项目。填报格式见附件1。
(二)技术创新项目
2020年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安徽省重点领域短板产品和共性技术攻关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等3大类。
1. 安徽省重点领域短板产品和共性技术攻关项目
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重大短板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5G、软件等重点领域,聚焦受制约程度高、产业链配给能力不足的短板产品或技术。
申报单位须为在安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一定的技术基础,急需实现工程化突破,近两年内有望实现突破的相关产品或技术。填报格式见附件2。
2. 产学研合作项目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在我省企业转化落地,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和需求,申报项目须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填报格式见附件3。
3. 新产品研发项目
申报单位为2020年度计划申请新产品认定的企业。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新产品需性能先进、质量可靠、知识产权清晰,市场前景广阔,近三年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未列入新产品研发项目的新产品,原则上不进行省级新产品认定工作。
申报领域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高端制造业领域,以及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领域。填报格式见附件4。
(三)绿色制造项目
2020年绿色制造项目包括工业节能项目、工业节水项目、工业清洁生产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节能环保产业项目等5大类:工业节能项目要具有显著节能效果或能有效提升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工业节水项目重点为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水平衡测试及节水型企业创建项目;工业清洁生产项目重点为提高工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燃煤锅炉以及玻璃陶瓷行业燃煤窑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包括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再制造项目、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不包括秸秆固化成型等能源化利用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节能环保产业项目为节能环保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申报项目要求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项目分为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其中续建项目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新开工项目为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并计划于2020年开工的项目。填报格式见附件5。
(四)民营经济提升(专精特新)项目。
2020年民营经济提升(专精特新)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成长型小微企业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等3大类。
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项目
限定已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原则上要求投资额大于200万元,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其主导产品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2. 成长型小微企业项目
限定小型、微型企业申报,企业近2年连续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原则上要求投资额大于100万元,重点支持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3.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
限定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原则上要求投资额大于100万元,重点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服务能力提升类项目。
填报格式见附件6。
(五)装备工业项目
1. 智能制造项目
紧密围绕工业领域智能化转型升级需求,重点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五个方面实施智能制造项目,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1)离散型智能制造。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先进传感、控制、检测、装配、物流及智能化工艺装备与生产管理软件高度集成;现场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高效协同与集成。
(2)流程型智能制造。生产流程可视化、生产工艺可预测优化;智能传感及仪器仪表、网络化控制与分析、在线检测、远程监控与故障诊断系统在生产管控中实现高度集成;实时数据采集与工艺数据库平台、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
(3)网络协同制造。信息数据资源在企业内外可交互共享。企业间、企业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实现集聚与对接,实现基于云的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环节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
(4)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产品可模块化设计和个性化组合;建有用户个性化需求信息平台和各层级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能提供用户需求特征的数据挖掘和分析服务;产品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实现集成和协同优化。
(5)远程运维服务。可实现装备(产品)远程无人操控、工作环境预警、运行状态监测、故障诊断与自修复;建立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平台、核心配件生命周期分析平台;可对智能装备(产品)提供健康状况监测、最优使用方案推送、创新应用开放等服务。
2. 工业机器人应用项目
实施机器换人工程,在工业各领域支持企业采用工业机器人对生产线或生产单元进行智能化改造,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产品品质,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不良品率,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生产事故。应用的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
3.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
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智能装备(含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3D打印装备等)、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电力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大型自动化或智能化成套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等。
产品为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