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优惠:所得税减15%缴税。(非高新技术企业25%所得税)
2、资金支持:
省:首次认定或连续3次通过认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前250名),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市/县:10万元~20万元(新认定)
3、促进企业科技转型创新: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4、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
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
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5、其他项目的敲门砖:重大专项、企业技术中心、借转补、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等
6、房租补助:部门地区高企享有房租补助
二、高企申报
申报高企政策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2016】195号文件。
1、申报高企八大基本条件
a、属于高新技术企业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b、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c、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I类专利≥1项或II类专项≥5项
d、科技人员要求:实际工作实际在183天以上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须≥10%
e、研发费用占比(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
销售收入≤5000万元,占比≥5%
2亿元≥销售收入>5000万,比例≥4%
销售收入≥2亿元,比例≥3%
f、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与同期总收入的占比≥60%
g、税收征收方式:须为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暂不支持
h、无违法违纪重大事件: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高企评分指标
知识产权30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企业成长性20分
总分:100分
高企通过:总分71分(5位专家评审的平均分数)
1)知识产权说明
I类产品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钟、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II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2)知识产权要求
a、基本要求:1项I类专利或6项II类专利;
b、获得方式: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
c、权属人:知识产权权利人需为申报高企的企业,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d、授权时间: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缴费收据)。
f、特别注意:非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有效期需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且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关键技术相关联。
3)知识产权评分标准:总分30分;5位专家主观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