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要求取得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开展年报工作。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企业均应参加本次年报。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我局将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一、工信部于2019年1月16日启动了增值电信业务年报通知,工信部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年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3月;其中各省通信局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年报时间为1月-3月;
二、为了确保顺利的通过2018年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年报业务,请企业负责人确认公司是否在2018年有做过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如变更过公司名称、公司法人、公司股东、注册地址、注册资金、以及接入商相关项业务,如果有变更需尽快变更增值电信许可证,以免影响证书的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