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规”企业可享受哪些财政扶持政策?
主要有省、市财政奖励政策,具体如下:
(一)山东省奖励政策
【政策内容】2019-2021年对新升规企业每户给予最高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文件依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工业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实施意见》(鲁工信发〔2019〕8号)等。
(二)德州市奖励政策
【政策内容】对年度新增“小升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文件依据】《德州市支持新型工业化强市20条意见》(德发〔2020〕8号)。
六、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申报项目及其支持政策
按照企业成长规律和路径,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以依次申报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业企业双50强”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项目。各项目扶持政策如下: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1.本市奖励政策。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工信部扶持政策。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并通过支持部分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聚集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资源,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文件依据】《德州市支持新型工业化强市20条意见》(德发〔2020〕8号)、《关 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
(二)“工业企业双50强”企业
【扶持政策】实施增量税收,对入选“工业企业双50强”的企业,当年地方财政贡献增幅在20%以内的,分别给予增长10%以上部分市级留成的30%、最高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幅超过20%,分别给予增长20%以上部分市级留成的50%、最高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文件依据】《德州市支持新型工业化强市20条意见》(德发〔2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