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为救助困难群体多的公益组织机构,国家税收政策引导个人和企业申请慈善基金会成立,随着贫富差距的扩大,以及资金上比较宽裕的群体对于慈善意识的增强,在慈善事业的参与上更主动,各种因素都在推动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进程。
慈善基金会成立的必要条件:
一、有特定的公益目的,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
二、全国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区域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场所;
人员要求:
理事长 1人,副理事长1人,秘书长1人,监事1人,理事3人,从业人员4人(稳定的员工即可,比如财务、出纳人员)
审批流程:
一、人员齐备后核名;
二、核名通过后设立基金会账户(200万储备金),办理期间200万是动不了的;
三、民政局下来基金会的批复后,在银行开设基本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