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国际商标奖励:鼓励企业开展商标国家注册。对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每件商标每指定一个国家最高奖励企业2000元;申请逐一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商标注册,每成功注册一件商标最高奖励企业2000元;当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对新获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品牌扶持:恢复振兴“老字号”品牌。对新获得“济南老字号”、“山东老字号”、“中华老字号”认定的企业符合产业资金扶持政策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老字号”企业在我市特色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入驻经营。
专利创造资助标准:(一)企事业单位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件资助。(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件,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资助5个国家。(三)通过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单位申请资助1万元/件,个人申请资助4000元/件。(四)企事业单位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满3年(4—6年),最高给予500元/件资助;满6年(7—9年),最高给予1000元/件资助;满9年(10—12年),最高给予2000元/件资助;满12年(13—20年),最高给予6000元/件资助。
优势/示范企业、贯标资助: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家资助,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15万元/家资助,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家资助。
专利奖奖励标准:(一)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项、20万元/项的奖励;(二)对获得济南市专利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万元/项、5万元/项、2万元/项奖励。(三)对同一项目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同时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不重复奖励。
高新企业奖励:上年度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企业,每家最高补助10万元。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当年度同等政策。
高新区
PCT专利:对申请PCT专利并缴纳费用的单位(未实现进出口实绩),给予每件1万元奖励。
商标:对申请马德里商标并注册成功企业(未实现进出口实绩),每件商标每指定个国家奖励企业0.2万元;申请逐一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合)商标国际注册,每成功注册一个国家或地区奖励企业0.2万元,当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驰名商标、品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名牌产品称号或省服务名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高新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两化融合贯标: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给予15万元配套补助。
市中区
发明专利:对当年企业职务发明专利获得省级资金补助的,按省级补助资金的50%给予扶持资金配套。
专利贯标: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专利贯标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
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
商标:鼓励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对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每件商标每指定一个国家最高奖励企业5000元;申请逐一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商标注册,每成功注册一件商标最高奖励企业5000元;当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对新获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扶持。
槐荫区
高新技术企业: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扶持,有突出贡献的一事一议;
知产贯标:认证为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的,给予最高5万元扶持。
商标:对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每件商标指定一个国家奖励企业5000元;申请逐一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商标注册,每成功注册一件商标奖励企业5000元,当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对新获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山东名牌”“济南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10万元的奖励。
天桥区
专利:对在天桥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1500元/件。对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每个国家分别资助1万元/件。对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个人,每个国家分别资助5000元/件,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资助5个国家。
知识产权贯标: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贯标)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资助5万元/家,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资助8万元/家,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资助10万元/家。以上资助用于企业开展专利预警、布局分析等工作。
历城区
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3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
专利金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企业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0件、20件、30件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示范企业: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知识产权贯标:对当年新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国际专利:鼓励企业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海外专利进行技术保护,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件每个国家3万元,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奖励。企事业单位年度PCT专利申请超过5件的,在以上资助的基础上给予奖励,达到5-10件的奖励10万元,11-20件的奖励20万元,20件以上的奖励30万元。
商标、品牌:对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每件商标指定一个国家奖励企业5000元;申请逐一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商标注册,每成功注册一件商标奖励企业5000元;当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对新获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山东名牌”、“济南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长清区
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3万元。
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2000元资助。
章丘区
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复审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山东省、济南市“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两化融合: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山东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济阳区
对获得发明专利的物流企业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我市(济南市)扶持专利申请及专利获奖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平阴县
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职务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申请非职务发明专利(含学生专利)的每件资助500元,非职务发明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每件资助560元;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000元。
知识产权贯标:按照国家《企业知识产权规范》(GB/T29490-2013)标准内容和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资助。(具体申报参照2018年平阴县发明专利资助办法)
商河县
高新企业:企业年内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10万元。
示范企业:对获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省以上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的工业企业和专利发明人,按省级标准给予同等奖励;
专利: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或从外引进有效发明专利技术的企业,每件奖励6000元;对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进行补贴,自申请之日起满3年的,每件每年给予补贴500元;企业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的,给予补贴1万元。
商标、品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业每注册1件国内商标,奖励1000元,申请的每件马德里商标每指定一个国家奖励2000元,最高奖励5万元;申请逐一国家或地区(港、澳、台)商标注册的,每成功注册一件奖励2000元。
两化融合贯标:对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