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报关单证(装箱单,invoice,贸易合同)等所有单证一定根据实际货物一致
2.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等单证上的货物品名一定要一样并且和实际货物的品名一致
3.装箱单上的货物重量和方数要和提单上的一致,并且要和实际货物一致
4.合同上面要有合同号,invoice上面要有invoice号
5.是木质包装的需要办理熏蒸证明,在木质包装上盖IPPC标示
6.凡进口下列九类商品必须提前5天预申报:
汽车零件;化工产品;高科技产品;机械设备;药品;多项食品;多项建材;钢材;摩托车零配件。
进口商品商检流程
商检手续是对中国进口商品进行检验的说明。商检手续包括进口商品检验,进口商品的安全质量许可,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的检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进出口商品鉴定等内容。
进口商品分法定检验商品和非法定检验商品,法定检验进口商品是列入《种类表》及其他法律、 法规 规定 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局、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除此以外的进口商品为非法定检验商品。
这两类商品在办理报验手续上有所不同,前者看到货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手续,然后按商检机构 规定 的地点和期限向到货地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检。
非法定检验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用货部门直接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提货后,可按合同的约定自行检验,若发现问题需凭 商检证 书索赔的,应向所在地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
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Invoice、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
另一类是不属上一类的进口商品,由收货、用货或代理接运部门向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申报进口商品检验,自行检验或由商检机构检验,自行检验须在索赔期内将检验结果报送商检机构,若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并出证,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赔青岛进口代理清关/进口红酒专业清关代理公司